江西保護利用老舊廠房拓展文化空間
為保護利用老舊廠房拓展文化空間,助推文化產業高質量跨越式發展,近日,江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等部門聯合印發《關于保護利用老舊廠房拓展文化空間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堅持保護優先、合理利用,高度重視老舊廠房的利用價值,嚴禁盲目拆建,避免過度改造。
《意見》中的老舊廠房指城鎮開發邊界范圍內的舊廠房、舊倉儲用房及相關工業設施。江西省將挖掘老舊廠房空間資源,積極推動具備條件的老舊廠房資源向文化產業園區轉型,鼓勵先行先試、大膽創新,打造具有贛鄱特色的文化產業項目。改造老舊廠區,推進建設用地用途轉換、空間功能轉變,將“工業銹帶”轉化為“生活秀帶”。
開展調查建檔,對當地老舊廠房資源進行全面調查,分析研究老舊廠房歷史價值、保存現狀和相關數據資料,建立老舊廠房資源信息庫,進行信息登記。對照區位條件、建設年代、建筑風貌、功能格局、利用價值、結構安全等情況,制定老舊廠房定級分類利用標準,并建立評估認定機制,統一開展評估認定,分級進行保護利用。在普查登記、評估認定基礎上,將已調查建檔老舊廠房的保護利用納入當地城市發展、歷史文化保護、文化和旅游發展等相關規劃中。
江西省鼓勵各地結合實際,探索出臺老舊廠房專項及保護利用管理辦法。對照相關法律法規,對老舊廠房進行保護性利用。其中,對列為不可移動文物的,在遵守有關文物保護的法律法規基礎上,進行適度利用;對認定為工業遺產的,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利用;對列入歷史建筑的,在保持原有外觀風貌、典型構件基礎上,通過加建、改建或添加必要設施等方式適應現代生產生活需要;對尚未納入保護名錄的,要結合城市更新進行改造、修繕和利用,不脫管失修、修而不用、長期閑置。
此外,《意見》將加強審批驗收政策支持。對年代久遠、沒有建設工程消防審驗手續的老舊廠房,采取“一事一議”原則,經消防安全評估后,由屬地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對老舊廠房內經營性商戶采取容缺方式辦理建設工程消防審驗手續。
相關負責人表示,江西省將緊密結合當地文化資源和發展優勢,確定老舊廠房保護利用的模式,鼓勵引導發展文化產業園區,打造形式多樣的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務空間、城市文化綜合體和文化產業集聚區,結合實際研究制定老舊廠房拓展文化空間的導則指南。
摘自 《中國建設報》 2023.02.01 江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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