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招:2022年工程進度款支付比例不得低于90%!過程結算進度款不低于審定結算的97%
來源:財政部、各省市財政部門、東莞市政府、建筑管理等
國常會明確要求在工程建設領域全面推行過程結算,住建部多次提出全面推行施工過程價款結算和支付。今年6月,財政部發布《關于完善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有關辦法的通知》,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自此日期起簽訂的工程合同應按照本通知執行。其中明確: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建設工程進度款支付應不低于已完成工程價款的80%。
近日,廣東東莞政府放大招了,東莞市政印發《關于進一步促進建筑業市場健康發展的行動計劃》:重點提到今年當年度將每期工程進度款支付比例提高至90%!
(1)提高工程進度款支付比例,市鎮財政、國有資金投資的建設工程項目,在2022年當年度將每期工程進度款支付比例提高至90%。
(2)施工合同自簽訂以來歷年累計已完成的工程量可按照提高后的支付比例補充支付工程進度款。
編者注:東莞是提升比例最多的。
施工過程結算進度款支付比例提高至審定結算價款的97%!
加快工程結算進度,對合同工期一年(含一年)以上的建設工程項目全面推行施工過程結算,節點工程過程結算經審核后,提高進度款支付比例至審定結算價款的97%。
編者注:31省市區推行施工過程結算情況如下
升特獎勵1000萬
(1)自2022年起,對在莞注冊的建筑企業,首次獲得施工綜合資質(特級資質)的,給予一次性獎勵1000萬元;
(2)對新落戶企業,具有施工綜合資質(特級資質)的,給予一次性獎勵1000萬元。
編者按:目前,多省市發文,在資質方面給予大力扶持,山東、山西、四川宜賓等地明確首次獲得或遷入綜合(特級)資質的,最高一次性獎勵2000萬元。
其他
(1)推動國有企業結合主營業務發展,采取全資設立、參股設立等方式加快組建建筑企業。
(2)支持建筑企業通過并購等方式獲得更高的資質等級,加快培育建筑強企。
(3)支持建筑企業通過聯合兼并、重組、股份合作等方式,培育大型建筑企業。
(4)對于管道管廊、軌道交通、公路交通、市政路橋、河堤改造、給水排水等線狀工程項目,引導建設單位劃定一定比例實行聯合體方式招投標。
(5)對未達到依法必須招標范圍的施工、貨物、服務等工程項目,政府采購項目發包時適當向中小型企業傾斜。
編者注:最后一項貫徹的是財政部以下文件。
延伸閱讀:400萬以下項目不用公開招標,原則上全部留給中小企業,超過400萬的留40%以上
財政部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的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執行。明確:
(1)400萬元以下的工程采購項目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采購人應當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
(2)超過400萬元的工程采購項目中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在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競爭原則和統一質量標準的前提下,2022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業的預留份額由30%以上階段性提高至40%以上。
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于2020年出臺《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對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預留采購份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
一是小額采購項目(200萬元以下的貨物、服務采購項目,400萬元以下的工程采購項目)原則上全部預留給中小企業。
二是對超過前述金額的采購項目,預留該部分采購項目預算總額的30%以上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其中,預留給小微企業的比例不低于60%。預留的采購份額在政府采購預算中單獨列示,執行情況向社會公開。
編者注:按照《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建筑業中小企業劃分標準為營業收入80000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8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
其中:
1、營業收入6000萬元及以上,且資產總額5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
2、營業收入300萬元及以上,且資產總額3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
3、營業收入300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3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以下為除港澳臺外31個省最新采購政策匯總。
17省市區(江蘇、浙江、山東、廣東、湖北、四川、河南、北京、安徽、陜西、上海、山西、天津、黑龍江、內蒙古、青海、海南)明確400萬以下項目不用公開招標。
可以看出,國家以及各省政策都是助力中小微企業降低成本、減輕負擔,確保中小微企業活下去、發展好。
當前,建筑業正處于一個變革的關鍵時刻,周遭環境的變化深刻影響著建筑企業的前進方向,競爭大、中標難、利潤低,大而不強、專而不精等問題倒在目前的大背景下,大量中小開發商已完項目無力支付工程款,新建項目要求墊資施工;有的項目還以審計名義拖延支付工程款。對于施工單位而言,近期一定要把風險降到最低。
梳理墊資
梳理已承接工程的墊資比例及墊資回收期,計算最低融資能力,確保有足夠的錢可以墊。
謹慎墊資
對于擬新承接的工程,要仔細評估其墊資比例、期間及回收風險,確保有新增的錢可墊。
控制墊資
要控制墊資總額,以與自身融資能力相匹配,并持續關注各發包人支付能力變化及自身融資能力的變化。
“手中有糧,心中不慌”。只有現金流充裕,就算周遭形勢再怎么不如意,也能平安度過寒冬。同時,作為企業一把手要對行業大勢、經濟環境有準確的把握。選對方向、緊跟潮流,才會在行業競爭中保有一席之地。
原文如下:
東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促進建筑業市場健康發展的行動計劃》的通知
東府辦函〔2022〕632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府直屬各單位:
《關于進一步促進建筑業市場健康發展的行動計劃》業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東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11月9日
關于進一步促進建筑業市場健康發展的行動計劃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疫情要防住、經濟要穩住、發展要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中央和省關于穩增長的系列部署要求,進一步增強建筑業對東莞穩增長的帶動力和貢獻度,加快打造“東莞建造”品牌競爭優勢,結合我市實際,現制定以下行動計劃。
一、工作目標
到2022年底,建筑業總產值突破1000億元,全年增速超20%,新增總承包甲級資質(總承包一級資質)2—3家。
到2025年,建筑業總產值超1500億元,力爭達到2000億元,新增建筑施工綜合資質(特級資質)企業2家以上,新增施工總承包甲級資質(總承包一級資質)企業10家以上,建筑業產業規模不斷擴大,龍頭骨干企業數量不斷增加,企業技術水平和建造資質明顯提高,“東莞建造”的品牌競爭優勢顯著增強。
二、主要舉措
(一)加大優質建筑企業招引力度。依托城市路橋、公路交通、軌道交通、水利設施等政府投資類的建設工程項目,積極引導市外優質建筑企業在莞設立總部或獨立法人機構,符合條件的可按《東莞市人民政府關于促進總部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享受經營貢獻獎勵等系列扶持政策。支持各鎮街(園區)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建筑企業招商引資專項扶持政策,在用地指標、辦公場所補貼、人才落戶等方面給予傾斜。鼓勵大型民營企業結合自身增資擴產、業務發展等需要,引導有長期合作關系的市外優質建筑企業來莞設立獨立法人機構。(責任單位:各鎮街(園區),市投資促進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軌道交通局、市發展改革局)
(二)支持建筑企業提升資質等級。全面梳理市內擬提升資質等級建筑企業,由市鎮相關部門聯合實施“點對點”指導幫扶。自2022年起,對在莞注冊的建筑企業,首次獲得施工綜合資質(特級資質)的,給予一次性獎勵1000萬元;首次獲得水利或公路施工總承包甲級資質(總承包一級資質)的,給予一次性獎勵500萬元。對新落戶企業,具有施工綜合資質(特級資質)的,給予一次性獎勵1000萬元;具有水利或公路施工總承包甲級資質(總承包一級資質)的,給予一次性獎勵500萬元。鼓勵獲獎企業長期在莞發展。(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水務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財政局)
(三)打造“東莞建造”優質施工企業品牌。持續開展“東莞建造”優質施工企業評價、宣傳推廣、差異化管理。支持“東莞建造”優質施工企業搶抓市場機遇加快發展壯大,對2022年年度主營業務收入中的“建造合同收入”同比增量在1億元(含)以上,2022年在莞年度入庫稅收總額(以東莞稅收部門核實的實際入庫數為準)500萬元(含)以上,且稅收同比增長率在5%(含)以上的2022年“東莞建造”優質施工企業,按“建造合同收入”增量不超過0.5%的比例進行獎勵,每家企業獎勵金額不超過500萬元。(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稅務局、市財政局)
(四)支持骨干建筑企業做大做強。推動國有企業結合主營業務發展,采取全資設立、參股設立等方式加快組建建筑企業。支持建筑企業通過并購等方式獲得更高的資質等級,加快培育一批具有施工綜合資質(特級資質)、甲級資質(總承包一級資質)的建筑強企。支持建筑企業通過聯合兼并、重組、股份合作等方式,培育一批資產規模大、經濟效益好、管理水平高、核心競爭力強的大型建筑企業。鼓勵金融機構積極開發適合建筑業特點的信貸產品,允許建筑企業在承接市內外政府投資項目后憑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和施工許可證等向銀行申請貸款。在貸款審批中對規模相當、信用良好的民營或國有企業一視同仁,其貸款利率和貸款條件應保持基本一致。(責任單位:市國資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銀行東莞中支、東莞銀保監分局)
(五)加大中小型建筑企業扶持力度。推動高資質大型建筑企業與信用良好的中小型企業加強合作,組成聯合體參與競標。對于管道管廊、軌道交通、公路交通、市政路橋、河堤改造、給水排水等線狀工程項目,引導建設單位劃定一定比例實行聯合體方式招投標。合理劃分和設置大型基礎設施項目的標段,倡導合理設置招標擇優條件,鼓勵中小型建筑企業積極參與建設,支持專業分包企業積極承攬分包工程。對未達到依法必須招標范圍的施工、貨物、服務等工程項目,政府采購項目發包時適當向中小型企業傾斜。(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軌道交通局、市財政局、市城建工程管理局、各鎮街(園區)、交投集團、水務集團、東實集團)
(六)支持建筑企業爭創國家級精品工程。市內建設工程項目獲得“魯班獎(國家優質工程)”“中國土木工程詹天佑獎”“中國水利工程優質(大禹)獎”“李春獎(公路交通優質工程獎)”的,對施工總承包單位給予一次性獎勵200萬元;獲得工程勘察、建筑設計行業和市政公用工程優秀勘察設計獎一等獎的,對勘察或設計單位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獲得國家、省、市本行業獎項的,納入企業信用評價的重要指標。(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水務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財政局)
(七)加強市內建筑市場供需對接。由市發展改革局每季度推送市、鎮兩級政府擬推動的重大項目建設有關信息,由市投資促進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市自然資源局每季度推送行業內產業新落地項目、增資擴產項目和城市更新項目有關信息,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匯總后及時向項目各屬地鎮街(園區)推送。各鎮街(園區)要靠前服務,在供地階段主動向落地轄區內的建設工程項目投資方推介優質建筑企業,鼓勵項目投資方選取優質建筑企業參與建設。(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發展改革局、市投資促進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市自然資源局、各鎮街(園區))
(八)減輕建筑企業資金負擔。推行保險電子保單,允許勘察、設計、施工、監理項目使用保險電子保單進行投標擔保,減輕建筑企業投標保證金負擔。提高工程進度款支付比例,市鎮財政、國有資金投資的建設工程項目,在2022年當年度將每期工程進度款支付比例提高至90%,施工合同自簽訂以來歷年累計已完成的工程量可按照提高后的支付比例補充支付工程進度款。加快工程結算進度,對合同工期一年(含一年)以上的建設工程項目全面推行施工過程結算,節點工程過程結算經審核后,提高進度款支付比例至審定結算價款的97%。
對納入2022年投資計劃的結算項目優先做好結算評審,確保年內支付結算款項到位。倡議社會投資建設項目參照執行。(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軌道交通局、市財政局、市城建工程管理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各鎮街(園區)、交投集團、水務集團、東實集團)
(九)實施建筑企業安全生產差異化管理。強化各部門行業安全監管職責和屬地政府管理責任,對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優良,達到建設工程施工安全標準化要求的建設工地授予榮譽稱號,給予企業信用分值獎勵,并在年度評優給予優先考慮。實行年度評優“安全生產事故一票否決”機制,對安全隱患較多,管理混亂的項目或企業加大檢查頻率,倒逼企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軌道交通局、各鎮街(園區))
(十)鼓勵建筑企業加大研發創新投入。對建筑企業經確認后的研發費用支出,按規定享受稅前加計扣除政策。鼓勵建筑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等創新型企業,按規定享受相關培育扶持政策和稅收優惠政策。支持建筑企業建設國家級、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研發中心、院士專家工作站等,符合條件的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重點實驗室按《東莞市研發機構建設資助管理辦法》(東科〔2021〕57號)規定給予獎勵。支持建筑企業主導或參與編制國際標準以及國家、行業、省市地方標準。強化BIM、物聯網、大數據、云計算、智能建造、智能感知等數字技術在建筑領域的全面應用。加快裝配式建筑關鍵技術、重大科技創新成果轉化推廣。(責任單位:市科學技術局、市市場監管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稅務局)
三、保障舉措
(一)加強企業服務。由市經濟運行監測調度指揮部辦公室、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定期對市內優質建筑企業和在莞注冊的建筑領域央企、國企子公司進行走訪,通過“清單化”、“項目化”方式幫助協調解決生產經營中的問題及訴求。對信用良好企業的在建、已中標項目實施自律信任管理。加強疫情期間建筑企業在本地工地項目的防疫指導,確保工地施工生產和疫情防控雙統籌。(責任單位:市經濟運行監測調度指揮部辦公室、市建設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專班各成員單位)
(二)優化審批效能。深入推進建設工程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現分工程類別推進建設工程項目流程優化,按照全市統一標準實行項目審批。進一步壓縮審批時限,優化審批環節、提升服務方式,確保項目如期落地開工,加快項目建設進度。(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等)
(三)加強人才引育。鼓勵建筑企業與科研院所、大型央企深化合作,多渠道、多形式培養和引進建筑領域高層次人才,按規定享受相關人才政策。加大對建筑業從業人員的培訓力度,積極開展技能培訓和鑒定,支持建筑業企業與職業技術院校、專業培訓機構建立戰略合作關系,加快培育與建筑工業化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及生產、操作技術工人隊伍。(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教育局)
(四)加大宣傳引導。加大對建筑企業做大做強、做精做優、“走出去”發展等宣傳力度,提高建筑業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認同度。大力宣傳建筑業發展先進典型,推廣精品工程、優質工程、民生工程,為推動建筑業快速發展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軌道交通局,各鎮街(園區)、建筑業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