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考試作弊案件,組織作弊者如何判刑?
今年11月,網絡流傳大量一建考試的真題試卷,網友驚呼剛做的試卷怎么都泄露出來了,難道又泄題了?近期,四川就破獲一起一級建造師作弊的犯罪案件。該團伙利用科技設備,為考場中的考生提供正確答案,以此違法行為讓考生通過考試。
▲作案工具 瀘州公安供,圖片來源于中國新聞網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之一明確規定: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為他人實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那么什么是國家考試呢?“國家考試”是指為達到特定的國家目的、由國家機關設立的、由國家機關組織實施的考試。常見的有高考、研究生考試、駕駛人資格證考試、公務員等。
對于該類案件,法院怎么判刑的呢?我們以一宗已經判決的案件來進行分析。
案件情況:劉蘿程、夏畏于2016年6月至2018年9月期間,使用包括微型耳機、線圈等設備,組織葉某等人利用作弊設備參與考試。經天水市公安局秦州分局偵辦,抓獲劉蘿程。夏畏自動到湖北省武穴市公安局梅川派出所投案,到案后如實供述組織考試作弊的事實。天水市秦州區人民檢察院指控劉蘿程、夏畏犯組織考試作弊罪,提起公訴。
2021年甘肅省天水市秦州區法院經審理,法院認為被告人劉蘿程、夏畏以牟利為目的,多次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三十人次以上考生作弊,其行為構成組織考試作弊罪,情節嚴重。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判決被告人劉蘿程犯組織考試作弊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10000元;被告人夏畏犯組織考試作弊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10000元。
組織作弊者劉蘿程、夏畏為自己的違法行為付出了慘痛的代價。在此也提醒有意參加相關考試的人員,切勿相信宣傳包過或者提供正確答案的網絡人員,騙子往往使用類似的手段來行騙,考生應當注意堤防,避免被騙。